陶陶巴尼奥 – 科尔尼埃合作

逐步发展壮大的工业区将邻近陶陶巴尼奥,属科尔尼埃公共行政管理的土地集中起来了。如今, 工业区三分之一的区域落户于陶陶巴尼奥,三分之二则在 Környe。不论土地归属于哪个政府管 理,工业区为投资者们提供的条款都是平等的。这些平等条款有两个当地政府共同签订的合作协 议做担保,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

合作协议 (摘要)

此协议由科尔尼埃村政府(Környe, Alkotmány u. 2.)和陶陶巴尼奥县级市政府(陶陶巴尼奥, Fő tér 6.),以下简称‘科尔尼埃’和‘陶陶巴尼奥’,在下述日期、基于以下条款签订:

双方早在1997年11月27日签订了一份关于由陶陶巴尼奥 在科尔尼埃 所管辖的土地范围内建 造陶陶巴尼奥西部工业区(以下简称工业区)的合作协议。

由于物质变化给开发中的区域带来影响,因此双方有必要对合作协议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1、双方一致声明:此协议的签订是为了促进他们土地上的工业区的发展,在将来发展创建(更多 的)新工厂,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按协议中的条款从工业区中征集来 的税收,将由双方共同摊分。也正是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双方将在发展工业区的过程中遵法守法, 营造长期的合作关系。

2、此协议适用于科尔尼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具体包括当前工业区内的土地以及未来发展 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区域,不论地形地貌数量等。

3、科尔尼埃和 Tatabánya 同意: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与修订工业区的发展计划,在未获得另一方 通知与确认的前提下,一方不得执行任何修改。

4、科尔尼埃和 Tatabána 同意将妥善处理那些地处工业区内但属于他们自费管理的政府用地与 道路。

5、对于当地税收的评估、征收与分配,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进行操作:

5.b、科尔尼埃和陶陶巴尼奥声明将在工业区范围内继续执行以下几项税收:

  • 工业税
  • 建筑税
  • 公共税.

陶陶巴尼奥有土地税这一征收项目,但科尔尼埃政府不需要执行。

5.c、科尔尼埃和陶陶巴尼奥同意双方根据当地法律条例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收税。(若法律规定由 第三方收税,例如:匈牙利国家税收与海关行政署,则根据此份协议找当地政府记税务征收账。)

5.d、从科尔尼埃工业区内各企业处所征收上来的税款,按双方所履行义务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5.e、科尔尼埃需于收到税收款后的 15 日内将陶陶巴尼奥应得金额汇入其账户中。

5.f 、

5.g、陶陶巴尼奥需将所收取的现金等价物花费在工业区直接或间接的经营与发展上,而且所收 取的金额需写入预算概念与关乎最终预算账户的裁定(文件)中。

6、双方约定不会在他们的行政区域内建造其他工业区;一方若发现其他人有此意图,需立即报 告给另一方。

7、陶陶巴尼奥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发起关乎科尔尼埃的行政边境修改。

8、此协议长期有效。

9、如遇税收法规、预算法案或与此协议有关的其他法规有调整,双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 此协议做必要的修订。

10、双方将在当地政府选举的第二年重新审核合作协议,不论监管环境有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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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双方确认:此协议不仅仅只是关乎他们的权利,他们更有义务尽全力对陶陶巴尼奥和 科尔 尼埃行政管理下的工业区进行开发与经营。

13、双方确认:此协议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被废除,为的是避免任意一方以有效期止于当年 12 月 31 日为借口而做出违背合同的行为。违背合同的行为必须按照此协议项下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处 理。即便废除是合法的,违约方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若一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废除,则需在收到 废除信的 15 日之内转由法庭出面处理。若法庭判定废除无效,则当事人可获赔当年本地税收双 倍的现金等价物。在法庭做出裁决之前,双方都必须按照本协议进行操作,且必须确保各自应得 现金等价物的转移。

14、双方同意针对此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因此,双方同意在会员大会(董 事大会)之日起的 8 日之内组建一个 3-3 人的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必须在接下来的 8 日内表 明其立场。若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委员会的立场或由于某些原因调解委员会也不能表明其立场(如: 内部未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在争议的 15 日之内申请法庭出面处理。这 15 日从由调解委员会给 双方逐一制定提议的有公证的第 16 日开始。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双方都必须接受 Győr-Moson-Sopron 县级法庭的终审判决。

15、此协议已获得双方自治区市议会的审批。

16、此协议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17、此协议的生效即表示 1997 年 11 月 27 日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已失效。那份协议将不再赋有任 何责任或义务,且将被此协议所取代。

此协议是在双方完全自愿地阅读并理解了的基础上签订。